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九游体育-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通报!一公司实施了多项环境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

时期:2025-07-31 02:43:07 点击数:

  九游体育你公司在巢湖市烔炀镇大横山隧道口建设的碎石料加工场,碎石过程产生的粉尘未按照环评要求,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控制和减少粉尘污染物排放,粉尘直排外环境。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你公司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

  2.2025年4月14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证明你公司在巢湖市烔炀镇大横山隧道口建设碎石料加工生产过程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污染物排放的情况;

  3.2025年4月14日现场照片证据3张,证明你公司在巢湖市烔炀镇大横山隧道口建设碎石料加工生产线,碎石过程粉尘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污染物排放的情况;

  4.2025年4月15日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你公司受委托人王家芹对你公司在巢湖市烔炀镇大横山隧道口建设碎石料加工生产情况询问的情况;

  5.《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证明你公司已确认各执法文书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的情况;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1份,证明该公司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办理情况;

  7.中标(成交)通知书一份,证明该公司承接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S90芜合高速肥东支线路基工程项目大横山隧道配套的碎石加工场项目情况;

  8.《现场勘查平面图》1份,证明对该碎石路破碎厂区位置、布局等现场勘查情况。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规定。

  我局于2025年4月22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皖合环(巢)罚告〔2025〕3号)告知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以及享有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所述信息前往银行进行转账、现金或扫码缴纳。

  你公司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原件(或复印件)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合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九游体育,我局将依法申请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强制执行。

Copyright© 九游体育(NineGame Sports)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EyouCms 黑ICP备12003603号-2